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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7月9日 星期日

東方閃電| 話在肉身顯現・ 基督起初的發表與見證・第 三 十 七 篇 說 話

歷代以來,在我所有的工作當中,即在每一步作工當中,都有我合適的作工方式,因著這個原因,才使得我所愛的人越來越純潔,越來越合我使用。但「不幸」的是,因著這個原因,我的作工方式越多,人數越少,這就使人陷入了沉思之中。當然今天這個工作仍不例外,多數人又陷入了沉思之中,所以因著方式的改變,還要有一部分人得退去。可以這樣說,這是我所預定的,但又不是我所作的。從創世到如今,多少人因著工作的方式跌倒,多少人失迷,但我不管人怎麼樣,或認為我是不講情義,或認為我太殘忍,不管人的認識是否對,我先避開不說。咱們先交通點正題,讓所有的人都透亮,免得受苦不知是為什麼,我不讓人當啞巴吃黃連——有苦難言,而是把一切都說清楚,免得人都埋怨我,當到有一天,讓所有的人都能在刑罰中發出真實的讚美,這樣作好嗎?合乎人的要求嗎?

在刑罰時代的序幕中,我先將「時代」中的大意告訴給人,免得人觸犯我,即我將工作安排一下,誰也不許更改,誰改動我決不輕饒,我要將其定罪,記住了嗎?這都是「預防針」。在新的方式之中,所有的人都得先明白,認識自己的實在情形,這是首先要做到的,在未認識自己到一個地步以先,誰也不許在教會當中隨便亂說,若違背者,我必刑罰。以後各個使徒都列入教會當中,不許再「亂跑」,這樣沒有大的果效,似乎都在「盡本分」,實際都在糊弄我。以往,不管怎麼樣,今天都廢去不再提起;以後,「使徒」這個名詞取締,不再存留,讓所有的人都從「地位」上下來,認識自己,當然這是對這些人的拯救。「地位」並不是冠冕,而是稱呼,明白我意嗎?帶領教會的仍在本教會過教會生活,當然,這不是規條,在必要的時候,可以與以前的「使徒」配搭看望教會;眾教會的交通要加增,這是最關鍵的一項,除非教會中無一人過教會生活了,但我還是強調,要聯合起來「認識自己」,共同團結起來背叛大紅龍,這是我的心意,不是人講的多少,關鍵在於眾子民是不是能成為一體,這樣才能產生真實的見證。以往,人都說認識自己,但我的話說了不計其數,你們都認識得怎麼樣了?越是有地位的,越難放下自己,而且盼望越大,在刑罰中受苦越大,這是我對人的拯救,明白嗎?不要在字皮上領受,這樣太輕浮、沒價值,知道其中的含義嗎?若人在教會中真能認識自己,說明這樣的人才是真愛我的人,就是說,不吃民間飯,難知民間苦,這話怎麼認識?到最後,我要讓所有的人都在刑罰之中認識自己,在刑罰之中發出歡歌笑語,真有信心滿足我嗎?那在你們的實行當中怎麼做?以後,各教會的事務問題都由本教會合適的人處理,「使徒」只是過教會生活,這叫「體驗生活」,明白嗎?
在刑罰還未正式臨及人間之時,我先在人身上作「迎接工作」,讓所有的人都能在最後滿足我,即使退去的人也得在受苦之後、在作完見證之後出去,否則我不輕饒,這才顯明我的不容人觸犯的性情,顯明我的「說而必成」的性情,從而應驗我口中說的「既說必算,既算必成,既成必到永遠」。我的話一出口,我的靈隨即開始動工,誰還敢任意擺弄手中的「玩物」呢?人都得老老實實、都得規規矩矩地任我刑罰,誰能逃脫呢?難道在我以外還有路嗎?今天我讓你在地上,你就歡呼;明天讓你在天上,你就讚美;後天讓你在地下,你就受刑。這不都是我工作的需要嗎?有誰受禍不是我的需要?有誰得福不是我的需要?難道你們就破例了嗎?為著我的需要,為著我的旨意,作為在地的子民該怎樣做呢?就是口頭上讚美我的聖名而心裡卻恨惡我嗎?為我作工,滿足我心,以至於認識自己,背叛大紅龍,這些都不是簡單的工作,必須得付代價。在我說的「代價」上你們怎麼理解?這個我先不說,我不直接給人作出答案,我讓所有的人都去自我考慮,之後以自己所做的、所為的來實際回答我的問題,這個能做到嗎?
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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